新华网香港3月17日电 香港大通旅运有限公司董事杨德成因拖欠雇员工资被检控,16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监禁4个月,缓刑两年执行。法院还裁定他须于6个月内支付拖欠的工资。
这是香港“雇佣条例”实施以来第七次涉及雇主或公司董事被判监禁的欠薪个案。
据此间媒体报道,大通旅运于去年1月结业。公司董事杨德成没有按照“雇佣条例”规定,在雇佣合约终止后7天内支付工资予6名雇员,涉及欠款额约11万港元。
特区政府劳工处致力打击违例雇主及公司董事。在2006年经审结被定罪的违例欠薪传票共785张,较2005年上升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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