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岳冠文唐薇频)购买国债是许多市民投资理财的手段,在全国“两会”期间,在湘全国人大代表黄琼瑶就提交了《关于制定〈国债法〉的议案》,并建议发行农村基础教育和农村基础建设长期国债。
我国国债从1981年发行至今,已有20多年历史,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制定《国债法》的另一个重要现实意义,在于它对发行农村基础教育长期国债和农村基础建设长期国债,满足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巨额资金可以产生巨大推动作用。”黄琼瑶介绍说,从九届人大五次会议起,就有代表在每年的“两会”上提出“发行农村基础教育和农村基础建设长期国债”的建议案,但财政部的答复是:“按照我国目前预算管理体制,在国债发行中,一般不具体指明国债资金的用途或发行专项国债,国债发行所筹资金全部纳入国家预算统一安排使用,到期由国家预算统一偿还。”对此,黄琼瑶认为,不具体指明国债资金的用途或发行专项国债,不利于调动广大人民购买长期国债的积极性。
另外,发行国债中用于农村基础教育等的比例不透明、缺少公示,也容易给资金使用留下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最终也必然会影响群众购买国债的积极性。黄琼瑶认为,以立法为基点,推动发行“农村基础教育长期国债”和“农村基础建设长期国债”,必将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大力发展。黄琼瑶解释说:“在全社会都关心农村建设,特别是关注中西部贫困地区农村的基础教育发展的氛围下,如果宣传得力,老百姓必然会积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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