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0日22时许,北京市朝阳北路黄渠村路口,一辆红色宝马车飞驰而过,将一名骑摩托车横过马路的青年男子撞飞。肇事后,富家子弟张建驾车逃逸,为逃避抓捕,将红色宝马喷成白色。最终,张建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去年6月,朝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建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苏滨于2005年11月11日,在明知张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下,仍帮助张建将肇事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并于2005年11月中旬带张建将肇事车辆开往广东省佛山市一汽车修理厂,更改车身颜色、车架号及发动机号。后苏滨于2006年11月13日在广州增城市一酒店被抓获归案。
(吴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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