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提前7日向社会公告;抢修人员应在45分钟内到达城区故障现场
本报讯(记者罗凯通讯员曾毅)3月17日,桂林供电局向社会正式发布“十项服务承诺”,并以全面兑现服务承诺作为2007年——“优质服务年”的工作重点。
十项承诺中,重点是对一些服务时间作出了保证。如“95598”供电服务电话24小时受理客户用电报装、信息查询、投诉举报和电力故障报修;供电设施计划检修,提前7日向社会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和停电时间,对重要客户提前通知到户;对供电企业管理的供电设施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抢修人员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限,城区范围一般不超过45分钟,农村地区一般不超过90分钟,边远、交通不便地区一般不超过120分钟。
对于市民办理用电业务,桂林供电局也作出了相应承诺:县级以上(含县城城区)供电营业场所实行无周休日制度;自受理客户申请之日起,新增报装客户供电方案答复期限,一般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自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装表接电期限,一般居民用户不超过2个工作日。
桂林供电局表示,将以开展“优质服务年”为载体,强化全员服务意识。该局还在承诺中公布了广西电网公司供电服务投诉举报电话0771-5695598,以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该局95598热线也可接受市民和企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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