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记者李亚杰、崔静)记者19日从监察部了解到,2007年全国各级监察机关将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事故背后存在的官商勾结、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违规投资入股等违纪违法问题,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监察部日前下发关于2007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意见,各级监察机关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和有关业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继续加大对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着重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监察对象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同时,意见强调,各级监察机关要立足于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责,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有效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思路、途径和方式方法。要注意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选题立项,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另外,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做好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大额贷款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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