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到2010年,本市将新增就业人数140万人,其中新生劳动力55万人,农村新增转移劳动力1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40万人,吸收外来人力资源30万人。全市从业人员总量达到600万人以上。
扩大公益性岗位规模
据悉,本市将实施并完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继续完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和工资补贴、就业援助、主辅分离、社区平台建设等促进就业政策,积极落实失业保险与最低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联动机制,延伸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形成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完善对就业困难群体人员的再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扩大公益性岗位规模,增强就业的稳定性。
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
本市将在企业逐步推行与工作业绩相联系、与生产过程相结合的鉴定方式。进一步落实鼓励技能人才成长、开展技能培训等相关配套优惠政策。突破年龄、资历和身份界限,对有突出贡献的可破格参加技能考评鉴定。继续实施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制度,力争使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0%以上。建立一批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通过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高端带动作用,促进中级、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
保障职工社会保险权益
建立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为城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建立城镇医疗救助制度,对三无人员、低保人员、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人员实行社会医疗救助;对各类人员的医疗保障做出制度安排和政策衔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有效利用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减少失业。加强失业调控工作,建立失业预警机制。缩短失业周期,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完善工伤认定制度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建立起预防优先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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