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接新会计、审计准则,中国证监会近日决定,不再实施对特定上市公司的特殊审计要求。此前实施的金融类上市公司在法定审计之外聘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和对一次发行量超过3亿(含3亿)股以上的公司进行补充审计的相关规定不再执行。
据悉,新会计、审计准则已从今年1月起正式实行,新会计、审计准则同国际会计、审计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鉴于我国会计和审计制度的这一调整,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通知称,不再对特定上市公司实施特殊审计,此前执行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6号——A股公司实行补充审计的暂行规定》、《关于A股公司做好补充审计工作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4号——金融类公司境内外审计差异及利润分配基准》等规定予以废止。????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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