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记者 薛玲实习生唐喜亮)昨日下午2时,本报常年法律顾问四方达律师事务所的黄春雨和鄢华俊两位律师准时走进了本报新闻办公室,接听热线962111,为读者解答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律师答疑
刘先生问:请问在上下班途中违反交通规则受伤后,能不能算工伤?
律师解答:按照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上下班路上受到的损伤都可以算工伤,但在上下班途中因违反交通法而损伤的,只能按照交通法规处理,不能算工伤。
丁先生问:我今年70多岁,抚养了3个孩子,但他们长大成人后,一直没管我们老人的生活。2000年老伴去世,2年后我想再婚,但子女反对。另外还想问,再婚老伴的子女有没有权利分我的财产?
律师解答:首先,法律允许老年人再婚,晚辈干涉长辈再婚是非法的行为,因此丁先生完全可以不予理会子女的意见而再婚。另外,由于再婚老伴的子女是成年人,与丁先生没有抚养教育关系,不构成法律上认定的继子女关系,因此不能继承丁先生的财产。对于其子女不赡养父母的问题,建议丁先生可先通过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或子女单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王小姐问:我和丈夫准备离婚,现在都想拥有小孩的抚养监护权,请问法院以什么标准来裁定抚养监护权?
律师解答:如果夫妻双方对小孩的抚养权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按照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有利于小孩教育成长、父母双方思想品德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基本的物质条件共4个原则来判定。如果孩子已满7岁,还将征求孩子本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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