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吴大勇 钟宇华 记者李影)记者昨日从省人事厅获悉,为了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进行完善。
据介绍,去年参加全省“三支一扶”计划和“特岗计划”的志愿者共有2700人左右。据悉,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预计将于5月启动,招募人数为1200名左右。
服务期间 每月增加200元补助金
去年我省首次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时,普通地区每人每月补助金额为600元,三州和民族自治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每人每月1000元。新出台的政策将补助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了200元,即普通地区每人每月800元,艰苦边远地区每人每月1200元。另外,对于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将一次性增发补助每人每年1000元。
《通知》还对志愿者的休假作出了规定。其中,参加“支教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寒暑假,其他志愿者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都可在服务的第二年享受7天的休假,休假期间补助照发。此外,《通知》还对志愿者在服务期间购买保险、职称评定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
服务期满 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可选调公务员
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都会拿出一定比例,招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同时,服务期满且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志愿者,可按选调生选拔程序入选公务员队伍;毕业生在艰苦边远地区县的乡镇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优秀者,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可直接考核招聘。
经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公务员时,每工作1年,笔试总成绩加1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期满1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为了解决“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的就业问题,《通知》还明确规定,中央编办下达的周转编制,将用于招录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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