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王健)2月2日晚,家住建邺区牌坊街的王国强,与年仅10岁的儿子一起吃过晚饭后,就再也没有回过家。3月17日,他已被江宁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原因是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卷烟。
市烟草专卖局江宁分局副局长陈竽说,2月2日晚7时,该局接到相关举报,称从昆明至南京的MU2726次航班上有一批涉嫌非法托运、销售的假冒伪劣卷烟。
接报后,江宁区烟草专卖分局烟草稽查大队会同公安机关,迅速赶往禄口机场,并对举报货物的航班号、货号进行核对,结果发现前来提货的“提货人”是南京某物流公司,可能并非真正的货主。执法人员遂进一步跟踪提货人,直至位于安德门附近的该物流公司仓库。
2月3日凌晨5:30,王国强驾驶一辆“双环”商务车来到物流公司,正当他打开车门准备上货时,被埋伏在四周的烟草执法人员抓获。当场暂扣涉嫌假冒软苏烟10件(500条)、利群烟20件(1000条),标值30余万元。随后,经过对王国强的进一步审查,执法人员又发现其用于藏烟的两处仓库——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后庄108号出租屋和秦淮区某电器设备厂内一小间库房,查出涉嫌假冒伪劣卷烟若干。
两批卷烟样品后经江苏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查站鉴别,均为假烟,案值8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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