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毕业生学生”就业、公务员报考、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务晋升、职称评聘中的持假学历及学历“充水”现象,龙口市强化四条措施,不给造假者以可乘之机。
严把毕业生”落户关“。在毕业生就业接收时,严格核实报道证、户口迁移证和毕业证,缺少任何一项,均不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同时,建立定期调查制度、细化归档制度和落实抽查审核制度。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成立专门的抽查审核小组,每年两次对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年龄、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第一学历和当前学历情况进行集中审查,同时严格学籍材料的投送程序,机关企事业单位由单位政工人员送交,应届生毕业由学校直接邮寄,并在基础上与毕业院校进行沟通核实。(周曰武任庆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