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我国民航安检措施“加码”
据新华社电 自今年5月1日起,我国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乘机将受到严格限制,这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为确保航空安全参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采取的最新措施。
根据民航总局公告,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不含酒类),超出部分必须交运。
乘坐从境内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能超过100毫升。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须单独接受安全检查。来自境外需在国内机场转机的旅客,也必须遵守上述规定。
公告还指出,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但可作为托运行李交运。酒类物品的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但有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携带。
据了解,由于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已按国际民航组织的要求,对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乘机执行新的航空安全措施。民航总局特别提醒需要在国外、境外转机的旅客,如果在候机隔离区免税店、机上免税店购买免税液态物品,应索要符合要求的塑料包装袋,旅行中不要自行拆封,并一定要保留登机牌和液态物品购买凭证,以备转机地有关人员查验,否则免税液态物品有可能在转机接受安全检查时被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