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从今年9月份开始,本市中小学自有车辆必须统一着黄色“外衣”;每辆车至少配一名管理员随车管理。昨天,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市综治办等单位联合召开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推进会,并出台中小学校车新的管理措施。
车身为亮丽的柠檬黄色,校车标志由中小学生人物形象形成心形与校车造型构成……昨天下午,大同中学校园里面三辆喷制一新的校车样车格外引人注目。目前,本市共有接送学生上下学校车近1400辆,其中学校自有车300多辆,每天接送学生6万余人。9月1日前,全市300余辆自备校车将统一着装,1100多辆租用校车都将悬挂统一的标志。为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昨天,市教委等4个部门近日印发了校车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校车只有申领市交警部门颁发的校车证和悬挂校车标志后才能上路,学校自有校车必须统一颜色。
承运幼儿及中小学生的校车必须确保相应座位,禁止站立,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校车每年增加一次安全技术临时检验。新校车管理规定还明确了校车及校车驾驶人员的基本要求和校车使用范围及职能部门管理职责,校车驾驶人应具有五年以上驾驶准驾车型车辆的经验,连续三年以上良好驾驶记录,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学校应在每辆校车上至少安排一位管理人员随车管理,负责车内秩序和学生上下车时的安全。
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入学”的规定,本市中心城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公办学校不得使用校车。特殊教育学校或因学校布局调整等原因,确需使用或临时使用校车的,由学校向主管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按上述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校车运载学生时,按规定路线,可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可在规定的停靠点接送学生。作者:杨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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