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昨天发出公告,重申我省居民在办理“二代证”时无须缴纳贴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的两张纸质照片,所以也就不存在相关的照相收费问题,居民办证只须交纳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即可。
今年春节前后,省公安厅接到居民投诉,称我省个别地方在办理“二代证”时仍然存在乱收费现象,其中就有个别地方仍然让办证居民到指定的照相馆去拍照片,用于贴在两张登记表上。
为此,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昨日重申,我省公安机关自2006年11月10日起,在办理“二代证”时不再要求居民缴纳《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所需的纸质照片。派出所“二代证”人像采集点免费采集人像信息,取消打印照片业务,也不再为居民提供纸质照片。
警方还提醒广大办证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二代证”时,请到公安机关指定的人像采集点免费采集人像。如果未在指定的人像采集点采集人像,公安机关对采集的人像信息质量无法监控,可能导致采集的人像不合格,无法制出合格的证件,或者由于人像信息传输不及时,延长制证周期,影响居民正常用证。皖公轩本报记者楚杰
注:派出所在办理“二代证”中,将严格执行居民身份证收费规定,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对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以上收费,必须当场开具省财政统一印制的定额发票。
来源:
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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