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首例购房人起诉要求银行返还房贷律师费一案神秘地以“和解”方式结案。
此案曾于1月24日开庭,判决结果一直令广大购房人期待,但3月15日,原告唐女士来到丰台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她的理由是“利益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维护”。
昨天,丰台法院作出裁定准予唐女士撤回起诉。记者致电唐女士的代理人,询问“撤诉是否因为农行已经返还律师费”,对方称不便多说,只表示“我们已承诺不向媒体透露和解的具体详情。”
案件回放
去年3月,因买房缺少15万元,唐女士向农行丰台支行申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并在该行指定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交纳了380元律师服务费。
去年12月,唐女士将该银行告上法院称,银行指定的律师是为了保护银行贷出资金安全,是为银行服务,银行不应让她交纳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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