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通讯员 天法宣)在公交车上结伙盗窃乘客270元,败露后抗拒抓捕,围殴便衣警察和反扒民兵。天河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李见、何戊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据查,去年9月22日8时许,李见、何戊伙同另四名男子(均另案处理)窜至272路公共汽车上,当车行至天河区花城大道美居中心站时,其中一名同伙用刀片割破陈某的裤袋,盗走裤袋内的270元钱。
发现这伙人行窃后,该车上的多名便衣民警和反扒民兵当即表明身份实行抓捕,并叫司机不要开门。
李见指使何戊及其他同案人一起围攻、殴打便衣民警和反扒民兵,其中何戊用拳将反扒民兵陈键锌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民警将李见、何戊抓获,从二人身上发现作案用的刀片13块。其余的同伙强行拉开车门逃跑了。
法院审理查明,有多名证人及被害人均证实了李见、何戊参与了围攻便衣警察和民兵。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见、何戊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