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奖励”外加“末位淘汰”,着实击中了“人之为人”趋利避害的软肋,身为“凡夫俗子”的警察当然不能幸免。
显然,在利益诱惑和解雇重压的双重机制下,在第一线工作的干警们个个力争充任罚款比赛“排头”,就不足为奇了。
“我们希望纽约市民知道,当你拿着105美元罚单的时候,你看到的是警察。但你发怒的对象不应该是警察,警察也不愿意这样做。”笔者偶翻4年前的一期《环球时报》时发现了这样的字句。这是纽约的警察工会组织花重金在报纸和电台做广告对“交通罚单狂增现象”作出的“申诉”,其理由是“政府为弥补财政赤字而对警察局进行预算摊派”。笔者恍然大悟,原来一贯号称“透明”的美国警察部门,也同样要依靠罚款创收,一向号称“公正执法”的美国警察也同样要面临“罚款指标”的窘境。
很显然,一个由地方政府、公安部门和一线干警共同组成的利益链条浮出水。在这一利益链下,公安部门只有强令一线干警加大罚款力度,造成今日“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滋生的现状,甚至使许多警察不惜抛弃自己的真正职责,千方百计搞创收。因为处在利益链最末端,所以“乱开罚单”的警察注定要承受最严重的指责。
因此,根本矛盾不解决,仅仅向警察打“板子”恐怕于事无补。笔者认为,要改变现状,首先要确保公安机关将各项罚款全部上缴国库,然后由财政统一支付开展警务工作的经费,切断警察执法与其自身利益之间的联系。如果这样做仍无法改善现状,我们不妨效仿香港的法律:警察无权对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和犯罪的违规违法人员进行罚款处理。是否罚款,罚多罚少,警察不能裁定,而是送交法庭根据法规确定。
青年报(赵登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