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报得不准,这是个事儿吗?
北京气象台因为连续三天气温预报不准向市民致歉。从3月18日至20日,北京市气象台对外发布的24小时最高气温预报与实际情况出现了较大偏差,3月19日、20的实际最高气温比前一天的预报值偏低5℃至6℃,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引起了不少市民抱怨。
本来百姓一肚子怨气,你这一致歉,我们的气还真就消了一大半。
因为天气预报不准而道歉,前几天在日本就发生过。日本人喜欢赏樱花,每到樱花开放时节,日本人都要筹划旅游赏花之类,因此,预报樱花开放时节是日本气象局最密切关注的任务。但是,今年他们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把樱花开放的具体时间给预报错了。起因是一个分析气象资料的电脑程序出了故障,气象局官员承认,这是病毒所致。他们说:“我们给那些信赖我们气象信息的人们带来麻烦,为此,我们深感抱歉。”
天气报得不准并不“难”,难的是听到一声道歉。今天是世界气象日,就此我们要说说这事。
天气预报在老早年被列入“四大不准”之类的玩笑,但事实上人们还难以对气象部门的服务说出什么毛病,在现有的条件下,100%预报准确是不可能的事情,正如老话所说“天有不测风云”、“人算不如天算”,变化无常的天气常常拿天气预报开玩笑。有人甚至开玩笑地说,气象台的预报要“倒着看”。但是抱怨着抱怨着,民众也就原谅了。
去年刮台风的时候,沿海地区损失很大,北京也成惊弓之鸟。气象台预报某日台风要影响北京,于是北京市提前做了好多准备,包括还有部分地区的人员搬迁,抽调了多少水泵等等,总之人力物力都做了不少准备。可是到了应该到来的日子,台风却没有露面。所有的动员工作都算白费了。气象部门好像出面做了点解释,当然是很不能说明问题的、更不能说服人的那种。
有人甚至戏言:天气预报和中国足球一样,可看可不看。
一般的不准也就算了,要是特别的不准,比如预报温度与实际温度相差几度十几度,这样的情况下民众当然有权要求做出解释或者道歉了:气象台花了如此多的纳税人的钱,到底是干什么吃的。
据报道,各地气象台都有内部考核制度,对于出现差错的相关责任人会予以相应处理。但是面对公众,很难听到气象台认错的声音。
起码的一声道歉,才是对纳税人负责的态度。
关于天气预报报得不准还有段典故。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内蒙古自治区的伊克昭盟,当时只有简陋的广播站,播什么都是现场口播,包括播天气预报。某一日,女播音员播天气预报:“今天白天,晴,风力2-3级,气温20-21度……”刚播完,外面下起大雨。正准备起身的女播音员见状,马上插播一句:“伊克昭盟广播站,刚才说的全不算!”
呵呵,这才起码有点负责精神。
按照专家的说法,报不准太正常了,因为影响天气变化的因素太多。但是纳税人花了钱是为了你报得准确,肯定不是为了你报得不准,要是“相当地”不准,必须要有个说法,向民众解释一番。
据说现在气象台的气象经济发展得不错,“靠天吃饭”的商家如今越来越关注天气的变化,气象经济的概念也由此走进商家的视野。于是有些详细的气象预报还能拿去卖钱,美其名曰气象信息服务产业化。这里的合理性暂且不论,我们要问的是,如果把气象信息转化为了一种商品,你就要负责了,严重不准的情况下,你得给买家赔钱。是商品就应有质量保障,气象台应该对他的商品存在的问题承担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没有关于预报失误赔偿的文字,只是规定:气象台可以依法开展气象有偿服务,应提高气象预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
这样就不好了,既然气象台在经营天气,有时候是作为一种公共信息,有时候是作为一种商品,也就是说,你们挣钱了,就应该在自己出了问题的时候承担责任。气象台应参照一些部门赔偿服务费的方式,对自己的失误给予消费者赔偿。哪怕只是一声道歉,也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
面对可准可不准的气象台,我们更愿意做个刁民:一般不准也就算了,特别不准的时候,你们必须道歉,如果不能自圆其说,还是请某些专家局长什么的,下课吧。◎首席评论员万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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