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各地推出许多大规模的文化剧目,每台投资大都在800万元到1000万元,有的甚至高达2000万元和3000万元以上。如果每年以100台剧目计算,全国用于这方面的投资在数十亿元。大的投入尽管会带来大的发展,但是,大的投入也同时意味着大的风险。
各地的剧目选题决策之所以产生失误,和缺少监管与问责有重要关系,尤其那些强行攀比不计投入的、搞形象工程的、只为评奖不顾市场的项目。现在年产100多个剧目,已经形成了很大的投入总量,早已不再是局部的问题,而是事关文化全局,所以,即使是部分剧目投资失误,造成的后果也将是财政的巨大浪费。这一问题在接下来的几年还有可能发展得更为严重。面对如此巨大的经费投入,对大型剧目的监控与问责已经势在必行。必须加强对剧目发展投资的理性引导和对剧目投资规模的严格控制,以防止大型剧目越来越多、投资规模越来越大的情况愈演愈烈。
建立大型剧目的监管与问责制度,首先要针对那些投资1000万元以上剧目,要建立1000万元以上剧目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追查的制度。在建立监管制度的同时也要加强信息和理论指导,进行国内剧目选题动态和创作动态的信息通报,为各地剧目选题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持。避免选题的重复和撞车,防止浪费。也就是说,监管介入要前移,对选题,论证和立项过程都要有所影响,更有效地引导文化经费的有效投入。
我们不妨对这几年的剧目先来一次统计,从经费投入、演出场次、市场定位和经济效益等方面总结出正负经验,尤其是对那些投资过大造成的浪费加以批评、处罚、追究。以后,每年都进行一次这样的审计回顾式的监管通报,让人们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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