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一读者咨询:我朋友李某的丈夫去年11月份不幸因病去世,当时她已经怀孕3个多月了。家庭在分割遗产时,作为妻子的李某要遗腹子也继承丈夫的遗产,但遭到了丈夫父母的拒绝。请问,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杨静律师答复:胎儿未出生还不是自然人,因而不能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继承权。
如胎儿应有的继承份额没有保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因此,李某为自己怀的孩子留一份遗产的要求是合法的,应当予以支持。(陈瑞整理)
来源:
新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