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晚至22日凌晨,自贡警方连续接到两起乘客报案,称被的哥“抢”了。两案的受害乘客均为返乡打工仔,深夜欲乘出租车“打组合”回家,不料半路上司机与另一“乘客”突然变脸,不断威胁勒索,强行拿走乘客财物。
乘客:我遭出租司机“洗白”了
“我当时害怕,没有看清出租车的车牌号……我身上仅有的500元和一部手机被对方拿走了!”昨日上午,大安区凤凰乡派出所内,刚返乡的打工仔丁某告诉民警,自己在贵州六盘水打工。昨日凌晨4时许,他乘坐火车抵达自贡火车站。当时,一辆亮着顶灯的“比亚迪”出租车过来揽客,的哥让他和另一名不认识的小伙子“打组合”回富顺县。丁某心想这样价格可以便宜些,且能早点回到父母身边,于是稀里糊涂地被“批发”到了这辆出租车上。
然而,出租车并未按预定路线行驶,而是南辕北辙地把他拖到了北环路雷公滩大桥附近。“那个司机在车上威胁我:‘兄弟,我一晚上就拖到你一个人哟,你要补贴800元才能到富顺!’我当时心里一惊:‘遭了,上了贼车!’”丁某回忆说,当时四周一片漆黑,加上司机和另一男“乘客”不断威逼,最终,他不得不掏出身上仅有的500元钱和一部手机,之后,的哥将他和行李抛在荒郊野外。凌晨6时许,他幸遇另一路过的的哥援手,才借手机拨打了110。
警方:涉案出租车涉嫌敲诈
无独有偶,就在记者调查时,又接到热心人报料称,3月21日晚9时许,自流井区舒坪派出所也接到了类似报案。据了解,当晚9时许,在重庆打工的龚某乘车回到自贡汽车客运站。站外立刻围拢过来几辆出租车。他与其中一名的哥讲好:与车上的另一名男乘客一道“打组合”,车费40元。可是,就在该车行驶到北环路凤凰桥河边处,司机和那名男“乘客”突然翻脸,声称“必须拿200元才够车费!”之后,两人强行拿走他身上的200元及一部手机。
自贡警方表示,根据受害乘客的描述,警方正在抓紧“通缉”作案的出租车。至于案件是否属于抢劫的刑事案件,要等嫌疑人落网后与受害人进一步质证才能确定,但可以肯定,涉案的哥至少涉嫌强迫消费及敲诈。
运政:不要与陌生人“打组合”
对这两起类似的出租车“抢”乘客案件,自贡市交管处运政执法支队负责人指出,此前曾有类似事件发生,但情节较轻微。3月4日凌晨1时许,驾驶员江某驾驶出租车载着乘客陈某到了雷公滩后,江某突然“反悔”事前两人商定的30元车费,并用语言威胁陈某,让其多加50元车费。于是,陈某被迫多给了50元,后投诉到运政部门,运政部门查实后责令江某双倍退还多收的车费,并处罚1000元及向乘客赔礼道歉。
该负责人表示,运管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此类案件。若查证属实,除警方依法惩处外,将依照运管法规对的哥严肃处理。同时,希望广大乘客不要打“组合出租车”;单身乘客、特别是单身女性更不要与陌生人“打组合”,避免受到性骚扰和被抢劫等危险。若发生出租车违规经营或勒索乘客事件,乘客务必记下车号(车型)和驾驶员相貌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813—8201496),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罗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