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全面清理现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在过去一年里,国务院对地方、部门报送备案的1581件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了审查,对存在问题的31件法规规章进行了处理。
各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曹康泰说,今年3月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要宣布失效;行政法规与法律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整个清理工作要于2007年10月底前完成。
行政法规清理工作完成后,清理结果将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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