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广东省物价局透露,作为全国试点的药品价格改革将成为今年物价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中,所有处方药都将由政府定价。
国家发改委多年来启动了近20次降药价措施,之所以成效不彰,很大程度上与新药审批把关不严大有干系。
中国对药品价格的管理,用最贴切的两句话来形容就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中国启动药价市场化改革;此后不久,药价高、看病难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1996年以后,中国政府对极少数药品恢复价格控制;2000年之后,价格主管部门将政府定价药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并连续启动大范围的强制降价行动。
当今药价偏高问题,与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大有关系:一方面受体制、机制的制约,各种利益格局已经形成,医院对药品差价收入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则是政府定价范围有限以及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价格上涨,政府还缺乏有效监管手段。
政府加强对垄断经营的医疗市场的监管是必要的,但如果直接统管定价,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一是监管成本过高,一个部门要定上万种药价;二是在这种情况下,必然造成管理效率低下;三是行政部门对药品这种特殊的商品了解十分有限,如何根据市场情况核算企业生产成本,合理制订出上万种处方药的价格。
多数公众应该会赞赏政府的决心。但是,政府管理定价,落实起来也会遇到困难,因为政策缺少相关法律依据。
因为《价格法》规定,只能是医保目录中的药品才能由政府监管,若全部收回处方药定价权,需等人大首先对《价格法》这部法律作出修改。在定价过程中,可能遭遇来自医药企业的各种抵制,最主要的问题是,即使回归计划时代的政府定价,也难以斩断医药行业内部的灰色利益链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