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魏曦实习生张浩维)说起来月薪都超过了580元,但职工每天动辄加班三四个钟头,单位也没有另外付加班费。近来,不少读者来电反映,武汉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上调到580元后,有些单位动起了这样的歪脑筋。
市民李女士在汉口一家咖啡馆做服务员已有1年多,虽然每天工作时间都超过了10个小时,但是单位规定,月薪固定只有600元,从不给她们另外计算加班工资。
类似的情况,记者在最近半个月武汉的几场招聘会上也多次看到。不少餐饮娱乐企业标出的月薪多是“一口价”,虽然看起来都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但是求职者一打听,这种工资体系下,加班是家常便饭。
汉口一家洗浴中心招聘服务员,记者询问后才知道,该企业职工每天得上12个小时班。问及加班费如何计算,招聘负责人回答:“每月工资700元还不够吗?加班工资已经含在里面了。”
对此,武汉市劳动力市场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根据劳动法规定,职工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此外,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包括加班费的。
“我们在近来的检查中发现,很多企业现在已知道最低工资标准是‘高压线’,表面上不敢违反,私下里却让员工超时加班。因为这类行为比较隐蔽,劳动部门查处起来有点难度,但只要有职工投诉,劳动部门将立即查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负责人表示。
劳动部门提醒,员工在被迫“超时加班”时,一定要注意保存像工作日志、考勤记录这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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