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了下1985年版的《美国百科全书》,老外是这么定义安乐死的:处于垂危濒死状态;为了解脱病人在精神上和躯体上的极端痛苦;必须有病人的遗嘱或口头表达以及家属的要求;必须用人为方式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终止生命。按这个标准,那位想通过主持人柴静提交安乐死议案的女青年,就算把户口落在允许安乐死的地方,她也不符合条件。
要说一个姑娘整天挂在网上十几个小时,接受不同媒体采访只是想为自己申请一项能放弃生命的权利,确实让人挺心酸的。
我们都明白生活要有质量,生命要有尊严,这样活得才有意义。但安乐死除了涉及生命伦理,还涉及宗教伦理、医学伦理、传统孝道等一系列冲突。这哪是我不想活,按个手印儿叫大夫打一针就能一了百了的事啊,你当打疫苗呢!万一这针药水还没推进去,你又反悔了怎么办?你没事,这大夫得疯了。
专家们手搭凉棚往远处一看,有些人很乐观,有些人觉得那样会有虐待、遗弃的现象出现,我觉得该不该立法的问题让那些脑子专门走这一经的人去考虑吧,对于老百姓,能把覆盖全社会的基本医疗保障建设好才是主要的,与其讨论怎么死得舒服,还不如思考怎么活得更好;对于医务工作者,要让老百姓活得好,就得提高医德,练精医术,这才是正事。
我曾经跟一个同学在北京一所著名医院轮着排了一夜的队,就为了给她爸爸挂个专家号。老爷子岁数大了,特惜命,做个小肠疝气的手术非要找专家。我至今记得那个等待挂号的楼道很干净,我们用裤子都给擦出来了。问诊的时候专家特有谱儿,病历记录让实习大夫写,只支嘴,不动手。终于住上院了,老爷子手术的时候局麻,眼睁睁看着专家在旁边站了十分钟叮嘱了几句人就没影了,接下来的时间由实习大夫练手,老爷子气得血压直往上冲。查房你再看,专家要把白大褂换成黑风衣,整个就是一出“黑客帝国”,身后跟的那些“马仔”比患者都多,一病房都站不开,那气派,跟有人给拍电影似的。后来我同学的父亲出院一周伤口还没愈合,又重新去医院报了回到才算完。
大夫还是以治病救人为己任吧,提高自己的医术和服务态度,妙手回春总比送人去黄泉路更有意义。王小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