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邱宝晖通讯员陈庆益)昨日,记者从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场会上获悉,由全国人大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此举不仅是我国涉农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还标志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意义重大而深远。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的成员必须以农民为主体,农民可以自愿加入一个或多个合作社,并采取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方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获取法人资格后,合作社及其成员将依法享受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容侵犯。
此外,该法正式实施后,合作社除将享有国家规定的有关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外,还将享受到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扶持。
记者同时了解到,为大力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进一步带动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每个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将获5000元补助。同时,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的农业项目,也将获得政府的有关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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