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天消息记者曾璇报道:《物权法》落实到广东、广州,地方立法如何细化?今天上午,广州市白云区20多个小区的业委会主任、业委会筹备组成员齐齐聚首,他们希望将自己的综合意见形成《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业主版”,为地方立法机关修改条例提供参考。
此前,由于《物权法》一直未出台,广东省、广州市的地方法规也数度废立,不少法律真空令人存疑。如今,《物权法》终于尘埃落定,地方立法也呼之欲出。业主们表示,希望地方条例能够成为一部具有广州特色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能够部分解决广州20多年物业管理历史上遇到的一些难题;同时,能在《物权法》留有空间的地方做一些探索与突破。
《物权法》中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部分法律界人士以及物业管理行业人士对此颇有疑虑。不过也认为这给地方立法留下了较大的空间。
据了解,《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最后修订审议,已提上议事日程,而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也曾表示,会根据物权法草案,尽快修改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并在金沙洲社区试点,由街道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
不少小区业委会成员表示,他们将更积极地向有关部门建言,反映业主心声、推进开门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