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对小区、公共车位拥有产权,为了赶在10月1号、《物权法》实施之前再赚一笔,不少小区、开始纷纷抛售车位。
今天我们的记者在一些小区里发现,一些小区公用的车位上,业主在自制的木板写着:固定车位,禁止占用的标牌来占车位。
某业主说:“ 先不买,等等再说吧 我不同意,你把公共的东西卖掉你不就像抢钱吗?”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车库的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属于业主共有。这将意味着,开发商如果现在不卖掉公共车位,《物权法》实施以后,他们就无法通过出售车位而获得利益了。对于目前开发商的降价出售措施,不少业主开始心动,甚至考虑买两个以上的车位。对此,律师认为,业主的这种做法存在风险。
律师邱宝昌说:“《物权法》规定小区里面停车位必须优先满足业主,地面停车位开发商没有全路出售,业主买了这样的车位很难得到保障,有的业主买多个车位是不是有效,都值得考虑。”var_coun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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