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流氓软件联盟”成员孙中鹏状告北京中搜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IG-phone”软件侵权案终审有了结果。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孙中鹏的上诉请求被终审驳回。
“IG1.0”及“IGphone”是中搜公司在其互联网站上提供的免费软件。
而中搜公司技术人员也在公证处对他们的操作进行了公证,公证书中证明中搜公司技术人员在电脑上进行了下载并安装“IG1.0”及“IGphone”的操作,之后又将软件删除,并对电脑进行检测,并无问题。
法院认为,孙中鹏没有证据显示其电脑价值因安装被诉软件而受贬损,该软件的安装以及删除完全由孙中鹏自行决定,是否告知“加载启动项”对孙中鹏的权益并无实质性妨害。因此中搜公司并未对孙中鹏的各项权益构成实质性的侵犯,孙中鹏无权要求中搜公司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本文发于《北京晚报》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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