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春暖花开,旅游再次成为市民热门话题,但由于旅游业中尚存在不规范现象,各类旅游投诉也开始升温。昨天,市民刘女士讲述了自己三八节跟团去华东五市的遭遇,用她的话说:“陷阱忒多了!”
刘女士的这次旅游从开头就不顺,和旅行社签合同时,她发现自己需要被强迫到一些非景点处购物。
第一站是南京。对明孝陵、总统府等门票折扣低的地方,旅行社采取了“迂回战术”,刘女士只是走马观花看了看中山陵,并乘车“游览”南京长江大桥。从无锡开始,购物就成为行程的重要部分,像水上漂的紫砂壶、蚕丝被、珍珠粉、杭州丝绸、龙井茶等等,俨然是一次长途大采购。而真正的景点大都是走马观花,像游览寒山寺,30多分钟就搞定,游客被催得像赶场一样。
由于购物点促销人员口舌如簧,加之从众心理,刘女士也采购了一些“旅游纪念品”,然而回家后才发现都有很大差别,一些劣质商品尚未使用便出现质量问题。她向旅行社讨说法,旅行社却表示,这是刘女士个人的自愿行为,与旅行社无关,拒绝赔偿。
对此,市消协负责人表示,签订旅游合同时,消费者可以将每天游览的行程安排、景点停留的时间详细与旅行社沟通后明确写在合同中。对于一些旅行社擅自增加的自费娱乐项目,消费者有权拒绝。消费者在旅途中遇到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购物活动,有权拒绝参加,并保全相关证据,回来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投诉。另外,在当地购买特色产品一定要理智,购买贵重物品更要慎重。(银涛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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