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四丹通讯员廖德宝)近日,我市被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区人事厅、区林业局授予“自治区绿色工程建设先进市”荣誉称号,成为全广西获此称号的二个市之一,这是我市近年来继荣获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广西绿化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后的又一殊荣。
自治区绿色工程建设,是自治区党委、政府1999年提出并付诸实施的。这次自治区级绿色工程建设先进市的评选是多年来的第一次。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这一工程的建设,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持之以恒地实施绿色工程建设项目,使得全市城镇、乡村、路网、水系的绿化水平明显提高,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绿色工程建设成绩斐然。
此次我市兴安县和恭城瑶族自治县同时获得“自治区绿色工程先进县”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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