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先生:3天前,我到厦门市某电影院购买当日中午12点10分的电影票,没想到,售票员告知,今日不售票。这让大中午急忙跑来看电影的我急了:公告牌上明明写着中午有场啊,为什么不售票呢?追问之下,售票员告知实情,由于购买该场电影的观众较少,电影院取消该场次电影。
我认为,电影院的做法实在不合理,要求买票进场观看,被当场拒绝。
回复:思明工商12315调查后得知,由于该电影院目前不太景气,为了节省开销,就出了此下策。工商人员指出,电影院通过海报、报刊等形式对即将上映和正在上映的电影进行了预告,就是一种对社会大众的公开承诺,就必须遵守列出的放映内容和放映时间。因某种原因不能如期放映,则必须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否则将失信于民,既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损坏了企业形象。
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该电影院负责人认识到错误,并打电话向消费者致歉,消费者也表示理解。
(通讯员 曾庆光 黄鑫 值班记者 曾海林)
主办:厦门市工商局 厦门市质监局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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