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应慧 通讯员尚庆聪)记者昨天获悉,苏州将花费一个月的时间全面启动交通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为规范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程序,有效落实隐患整改,近日,苏州市交通局将每年四月份确定为“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月”,同时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在系统内进行了专题部署。
据了解,部署要求组织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全面排查辖区内的水陆交通事故隐患;列出“十一五”期间事故隐患整改计划,要求各单位以此为抓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五定”,即定时间(年)、定人员(部门)、定资金(预算)、定方案(计划)、定措施(奖惩),切实提高抓落实的能力;重新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界定。明确事故隐患部位的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事故隐患部位的整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督办,并负责监督反馈整改信息。
另外,建立“一患一档”台帐和信息反馈标准也将提高。各交通主管部门将落实专人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一患一档”台帐的建立和信息反馈工作。填报的《事故隐患情况表》和《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信息反馈表》不能有缺项,事故隐患的相关资料要全,对确定的事故隐患的信息反馈要及时。5月份,苏州市交通局将对全市交通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信息反馈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根据检查情况适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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