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大农村,因为家庭中子女众多和经济实力差异,围绕老人的赡养问题,经常发生一系列纠纷。为促进家庭养老法制化,我省铜陵县出台新举措——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促成子女与老人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家庭赡养协议”。
铜陵县共有35000多名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2.34%,70%以上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针对近年来农村老人“养老难”问题的日渐显现,铜陵县以解决农村家庭养老为重点,大力推行农村家庭养老协议签订工作。从去年开始,该县在老洲乡开展了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试点活动,截至目前,全乡已签订家庭养老协议1100多户,占应签户的95%。
目前,铜陵县全县的农村家庭养老协议签订工作已全面铺开,农村家庭养老正由原有的自主养老模式向协议养老模式转变。按照该县的规定,农村年满60周岁以上有子女的老年人家庭将与子女或法定赡养人签订《赡养协议书》。该协议书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进行了细化,内容涉及子女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疾病医护等衣食住行医寿礼丧各个方面,并对粮、煤、柴、油、零用钱以及被褥等生活必需物品和费用的供养数量、付给时间作出具体规定。协议一式六份,分别由被赡养人、赡养人、村民委员会、村老年协会、乡司法所、乡老龄委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詹倩朱礼文)
来源:
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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