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深圳两家民营医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门诊大厅多了一个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医院可开展的医疗技术范围、医疗质量评估级别以及是否违规等信息一目了然。卫生监督部门公示卫生监督信息,是医疗服务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患者知情权,提高医疗质量,增加医患之间的信任,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很重要。可以说,病人的命运就掌握在相关医生的手中,对病情、治疗的方案、疗程、使用的药物,都要由医生作出专业的判断和决定。医务工作者多年学习和临床实践积累的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既是救死扶伤的可靠力量,也天然地产生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就可能让某些不良医生或医院钻空子,最终损害患者的权益。所以,我们既强调良好的医德医风,也强调医疗机构要尽可能信息公开,以保护患者同医疗机构的权利对等。这些公开包括院务公开,医疗费用公开,处方公开等。
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进行公开监督,还有多方面的意义:首先,可以起到监督作用,在医疗机构之间形成对比,促进医疗机构在信息公开的情况下进行良性竞争;其次,可以纠正患者的个人感受,增进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的了解和信任,避免因为误解、猜疑产生的关系紧张。
对普通患者来说,总是希望医生能够认真对待自己的病情,希望医生采用最有效的治疗手段,也希望治疗的费用合理,要实现这些正当合理的愿望,除了寄望医生和医院的道德和良心,还要得到公共管理部门督促和约束,建立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就是基本的公共约束。哪家医院服务质量好,哪家医院医疗事故少,哪家医院门诊或住院费用低,哪家医院单病种费用低,哪家医院对某类疾病治愈率高等等,这样的信息如果都能够公布出来,那么,病人就能够“货比三家”,选择质量好、信誉好的医疗机构,这就可以促进医院之间和医生之间的良性竞争,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都将得到提高,受惠最大的自然是患者,也有助于医患和谐。有鉴于此,相信市民都希望公共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服务信息做更详细的定期采集和披露。
深圳市卫生监督部门今年对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公示制度,一是通过媒体曝光,二是建立医疗机构内部通报制度,三是在民营医疗机构显眼处开设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在医院的门诊大厅设置公示栏无疑最直接、最容易为患者看得清楚明白。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在民营医疗机构试点后,在成熟和完善的基础上将在全市的医疗机构推开,包括公立医院。对市民来说,自然是希望这样的信息公开越早越好、越多越好。(见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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