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王雪娟)昨日,成都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2007年无线电台(站)年检验照缴费的公告》,从4月1日起至5月31日,将对我市的无线电设台单位进行年检验照缴费工作。
据介绍,凡新设无线电台(站)需要到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后才能合法使用,第二年开始进行年检。年检包括缴费、验照、检测。记者了解到,每年年检的时间为4月1日到5月31日。
黎邦华告诉记者,在2006年12月31日前,经成都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以及自2006年5月1日起,按“属地管理”原则划归成都市无委办管理的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包括随处可见的对讲机以及公众通信基站等均属于此次年检范围。据悉,已办理设台手续却不参加年检的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规予以收回频率、罚款等处罚并按日增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黎邦华强调说,未办理设台手续就进行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属于违法设台,由于使用频率未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一经使用,会对其他合法用户或其他业务产生干扰,甚至造成严重后果,请未办理使用手续的用户尽快来成都市无委办规范设台手续。
办理年检地址:成都市石灰街71号大华商厦26楼
联系电话:87675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