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交宣 本报记者 龚锐 杨柳 李杨
从今年4月1日起,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公安部91号令)就将正式投入实施,新规定对各科目考试制度、科目设置、评判要点等方面均进行了重大调整。
新科目一:笔试
变化:汽车类试题库增加到1500题,摩托车考试题库单设800题
要点:“宁停3分、不抢1秒”请你分析
据市车管所考核科考官何力介绍,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调整了考试题库,提出了友好驾驶的新理念,内容更全面,更加强化安全意识。选择题拟题由原来的三选一调整为四选一,注重理解记忆,减少了靠单纯死记硬背;考题维持100题,汽车类试题库由原来的1000题增加到1500题,还单设了摩托车考试题库800题。
考官解题:按照新规定,在学员进行科目三考试时,考官将引入场景式描述和联想分析等题型,将科目一考试的考题进行现场突击抽问;还会设定类似“宁停3分、不抢1秒”的民间语言,请考生分析、解释。
新科目二:场地驾驶
变化:原科目二考试“桩考”+原科目三“场内道路驾驶考试”
要点:桩考合格 补考不再桩考
新科目二考核项目包括桩考、坡道起步等10项。其中,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的考试项目由“9选6”调整为“10选4”。在新科目二中,桩考未出现扣分的,补考或者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不再桩考”。另外,如果在4月1日前已经进行了旧科目二考试的考生,4月1日以后还要补考“场内道路驾驶考试”部分。
考官解题:新规定将评判标准改为“场地驾驶考核技能记分制”,满分为100分,降低了一些对安全驾驶危害不大的情形的扣分分值,比如,在桩考项目中,新规定将“中途停车两次”由“不合格”予以删除。
新科目三:道路考试
场地:郫县犀团路
要点:文明驾驶是评判要点
新规定将原科目三考试中的“实际道路考试”单独列为一个独立的考试科目。新规定要求考试基本项目必须包括“上车准备、起步、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夜间行驶”等13项中的10项。市车管所目前的实际道路考试场地就是大门外的长7公里多的郫县犀团路。
考官解题:新规定单独设立了“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增加了对考生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和谨慎驾驶意识评判要点。
特别提醒
“礼让行车”才易过关
何力说,新规定目前已在部分驾校和车管部门进行了试点,从一些考生应考失败的情况分析来看,其主要原因有“行驶中不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线;不能合理使用反光镜或侧头观察路面交通情况”等。他说,对科目考试的调整,考生大可不必紧张。其实,新旧规定的调整就是对考题难易度进行了一定平衡,增加了灵活运用的实际操作题,还强化了“友好驾驶、礼让行车”的文明交通理念,考生只要很好地参与学习、培训,轻松应试,一定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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