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速公路上帮助事故车设立警示标志,不幸被突然驶来的车辆撞死(详见本月23日本报报道)。昨日,市高速公路执法支队下达事故认定书,受助车司机与撞人车司机承担同等责任。
被撞死者叫刘代炳,大足县三驱镇卫生院医生。
执法队员调查后发现,受助车驾驶员驾龄短,处置突发情况经验欠缺。当时,该车受相邻车道内的迎面车灯强光,和后面车灯照射影响,想踩刹车却错踩油门,致使车辆失控撞击隔离带护栏。在接下来的22分钟内,该驾驶员没在车后方150米以外摆放警示标志,造成长安车追尾、刘代炳被撞死的重大交通事故。
驾车撞人的长安车驾驶员没及时发现前方的事故轿车,距轿车80—100米时,竟误认为轿车正在行驶,遂未及时采取减速避让措施。
市高速公路执法支队认定,受助车和撞人车承担同等责任。而死者刘代炳不承担这起事故的任何责任。
据了解,这是我市首例发生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员下车助人被后车撞死的重大交通事故。记者 黄艳春 实习生 况珩怡 张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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