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其律师提交意见书 要求检察院终结诉讼程序还张志坚清白
去年3月20日,海南一家制药企业的新药研发员张志坚因在网上转帖了一个内容为“浙江康力元投资集团与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和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等多名国家局工作人员保持不正常的关系”的网文,随后被康力元公司向海口警方“报案”,4月26日被刑事拘留,其后又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并向法院起诉。
从去年4月26日被刑事拘留、其后被批捕到现在,张志坚已背负重压11个月。法律何时还自己清白之身?本月26日,张志坚到龙华区检察院递交了辩护律师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中要求检察院应立即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以终结诉讼程序,还张志坚以清白。
“检察机关对张志坚的起诉是一个错误。”姚建国律师表示。姚律师认为,张志坚的行为根本不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他没有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犯罪故意。”检察机关指控张志坚于去年3月20日,因对海口康力元制药有限公司每年研发新药销售数量较多,从而想抑制康力元销售上升的势头,遂在办公室用电脑在GOOGLE搜索曹文庄,查找到一篇题为《康力元(集团)涉嫌巨额行贿SFDA曹文庄等》的文章,于是在原文基础上,加上题目为《海口康力元与国家局的权钱交易》,直截了当针对海口康力元公司,在几个网站中连续三次发表,之后静观事态发展。
“起诉书中关于张志坚犯罪动机和犯罪故意的描述完全是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主观推理,带有明显的主观归罪色彩。”姚律师说。
“因为是行业中人,听到曹文庄被抓的消息后,为了核实真实性,我才上网搜索并发现了这篇文章,转帖到常去的两个有关医药方面论坛上的BBS上。”张志坚说,转帖的这篇文章开篇即称是根据《江苏晨报》的报道,所以自己认为文章里的内容是新闻报道的内容,因而也未怀疑文章的真实性。
据海南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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