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最牛钉子户的维权行为走到今天,多少有点惨烈的味道。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城市拆迁法律程序中,拆迁人(并不一定是开发商)和被拆迁人当面打交道的机会有三次。首先是拆迁补偿协商;其次,协商不成的,双方到房管部门申请裁决;最后,对于裁决不服的,就该裁决向法院起诉。
有人提出,法院没有审查拆迁裁决的合法性就裁定准予执行是偷懒。其实,对于房管部门的裁决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应当进行审查,但是这种审查是应当形式审查(经审查申请执行的形式要件),还是实质审查(除形式审查外,还需要审查申请执行的行政裁决是否合法),审查的度如何把握,目前立法并未明确,理论探讨也未见分晓。不过倾向于形式审查,因为对于行政裁决是否合法可以通过诉讼审查其合法性,权利人自愿放弃起诉,则丧失司法审查的机会,那么司法程序进行到申请法院执行的阶段,再审查行政裁决的合法性对裁决的另一方亦不公平。
最牛钉子户事件回放,诸般论调集中于一点,无非是认为现行法律规定不公平,支持最牛钉子户抗争到底。但我希望处于最牛钉子户事件漩涡中心的业主和热情高涨的媒体能够按捺住澎湃的内心,听一下苏格拉底的故事——大约两千多年前,雅典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一生探索真理,后被保守贵族指控为“亵渎神明”和“腐化青年”的罪名而入狱,并被判处死刑。他一位老朋友做了许多工作帮他逃亡,但苏格拉底坚决反对,他说:“虽然判决是不公正的,但逃亡是毁坏法律……”最后,一代智者苏格拉底被执行死刑。
穿梭于现实历史之间,让人不胜唏嘘。苏格拉底坚信雅典城邦的法律也是正义的,是能给他清白的,是值得让他遵守的!
窦家应(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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