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正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研究出台购买自行车实名制的有关规定
早报讯(记者林维真通讯员王中波)为了从源头上治理自行车被盗现象,厦门市相关部门目前正在研究出台购买自行车实名制的有关规定,这是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公安局召开的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为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厦门市公安局、综治办、规划局、建设与管理局、贸发局、工商局、质监局等七部门决定自2007年3月至7月,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盗窃自行车团伙、收赃场点业主、销赃场点业主、发现自行车窝赃而不报告的出租房主。
根据统计,去年厦门市共发生盗窃自行车案件2980起,其中思明区发生1150起,占发案数的38.6%,湖里区发生1497起,占发案数的50.2%。
为了使盗窃自行车高发区域、部位得到及时整治,今后居民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设置自行车存放库(点),在繁华商业地段街道两侧和公共交通转乘站(点)增设公益性自行车集中存放点,并设专人看管。
彻底取缔非法设立的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及收购赃车的废旧收购点、自行车维修点。
落实自行车销售企业登记购车者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及车辆信息、报备要求,建立自行车、被盗自行车、盗窃自行车违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盗车人员“黑名单”制度,从源头上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
举报盗窃自行车最高可奖1万元
早报讯(记者林维真)为充分调动市民检举揭发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厦门市制定了《厦门市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标准》,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案情大小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举报抓获盗窃、收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1人,收缴被盗自行车1辆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元奖励;举报2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2辆以上的,给予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举报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10辆以上的,给予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举报查破重大盗窃自行车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销售、窝藏窝点,并且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20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奖励;举报破获重大盗窃自行车团伙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公民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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