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一次扣12分行为减至四种
新快报记者 牟晓翼 实习生 李凌云
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91号令对交通违法行为扣分制度作了一些改变,其中将原来7种扣满分的违法行为,删减至目前的4种。
三种行为只罚款不扣分
在刚公布的91号令中,只有4项违法行为一次会被扣12分。原有的“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使用他人驾照驾驶机动车的”和“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被取消扣分。
“这几项规定中的扣罚12分的规定虽然被取消但相应的罚款还是要缴纳。”有关人士表示,“这对于那些因为工作忙而时常忘记缴纳罚款的司机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不过,接到处罚通知后超过期限不交罚款,仍会收取每日3%的滞纳金。
遮挡号牌一次扣6分
在2004年的71号令中,只规定了“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被扣3分。而随着“涉牌”违法行为越来越严重,这次的91号令还把伪造、变造号牌也列入了违法扣分标准里,并且规定“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的”这些“涉牌”违法行为一次将被扣6分。
醉酒驾车不得增驾大客
新规定实施后,所有有醉酒驾车或肇事逃逸行为的司机将会被交警部门记录在案。这将成为91号令实施后,如果司机醉酒驾车,将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依据。
此外,除醉酒驾车外,司机如果有下列违法行为,也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等准驾车型: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2.在本扣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扣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3.在本扣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扣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上图:修改后的予以扣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原来的51项减为47项。(资料图片)新快报记者 黄巍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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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或调整一次性处罚12分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取消)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取消)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取消)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改为扣6分)将保留一次性处罚12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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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版罚单向91号令看齐
“比以前严,比以前清晰”
去年5月15日,广州市交警支队启用了新版交通违章罚单,该罚单是根据新推出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制定的,所有违法行为的罚款均按上限标注,处罚条目由原来的110项上升到181项。新版罚单起用直到现在,车主们的反映普遍是“比以前严,比以前清晰”了。但是,91号令中对于部分违法行为扣分的标准作出了不少改变,交警部门将及时在实际处罚中作出相应修正。至于罚单会否重新印制,交警部门表示这要由广东省交管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