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龙口市深入探索并建立了由行政执法监督、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公务员作风监督体系,促进了公务员队伍作风良好转变。
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落实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事局、信访局等12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单位,并聘请了23名干部监督联络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反馈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管理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落实经济责任,由审计部门按规定对领导干部进行任中和离任审计;该市还成立了企业投诉中心和信访投诉中心,依法受理公务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违规违纪问题。
组织监督: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谈话、组织函询和谈话诫勉三项制度,加强公务员日常工作监督;建立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每年都组织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推行了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制,提高干部任免公开透明度;推行了轮岗交流制度,对在同一领导班子担任正副职满10年的领导干部,实行转任、交流,对具有执法和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中层干部,每6年实行一次轮岗;实施了回避制度,在公务员任职和执行公务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社会监督:认真开展“社会评议机关”活动,年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个体工商户等9类代表逾2000人,对市直部门和单位进行行风评议,促进机关作风转变;该市还组织了大范围的民主评议活动,每年都面向服务对象和单位职工,对市直热点部门中层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对不满意票较多的,谈话诫勉,确实存在问题的,进行组织处理;强化了日常工作监督,聘请了50名行风义务监督员,随时监督部门行风建设和公务员履职履责情况。(通讯员周曰武 任庆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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