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3月28日电(陈琼珂) 上海市检察机关27日表示,在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27起案件,其中近一半的渎职犯罪案件同时涉及贿赂犯罪。
这一专项工作是上海市检察机关于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间集中开展的,查办的27起案件涉案金额人民币1亿多元,共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8700余万元。
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邹传纪说,从查办的情况看,近一半的渎职犯罪案件同时涉及贿赂犯罪。例如,上海松江区建筑管理所质量监督站主监员徐强在对本区一座厂房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建筑单位于2004年5月10日违规作业,造成2名工人死亡、1人重伤。检察机关在查案中发现,徐强曾先后21次收受施工单位贿赂6万元人民币。2006年5月,徐强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同时,这些案件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公安、税务、民防、文化、民政、房地产交易、劳动保障、规划、城建、土地管理等领域。2006年6月,上海市金山区某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事员胡火根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委托,弄虚作假,骗取有关部门对张某等9人户籍证明的认可,违规为张某等9人办理了小城镇社会保险和户籍农转非的手续,造成国家损失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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