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两个半小时的课,学生要退学学费却只退零头,消协说“退学费纠纷”每年都会发生
核心提示:
一外地来石求学的农村青年,在职业培训学校只上了2.5个小时的实践课,因亲属患上重病,急需一笔救命钱,他无奈之下只好退学。
3月23日下午,来石求学的深泽县高庙村21岁的范阳,第三次踏进了石家庄市红旗职业培训学校。与前两次来校参观、报到、交费时欣喜的心情截然相反,这一次他眉头紧锁,心情沉重,一遍遍地问自己:“来校仅一天,下午只上了2个半小时实践课的他,学费真的就拿不到了吗?”
范阳讲述
妈妈有病,他不得不退学
3月21日晚7时左右,刚入校上课仅半天的范阳突然接到了在深泽的父亲的来电:“你学费交了没?能不能带回来,家里出了事。学费如果交了,你看能不能要回来,家里急需这笔钱。你退学回来,等这事过了后,咱再找地方学习。”原来,就在当天下午3时左右,母亲心脏病突发,被送进了离村8公里外的县医院。医生抢救及时,母亲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还需要住院观察一段时间。“母亲这一住,家里就要花上一大笔钱。这次我回家,一来照顾母亲,二来父亲过一阵儿还要外出打工。”范阳是个懂事的孩子,上完晚自习后,他就去找班主任李老师,说明家里的情况,并希望可以将上午刚交的费用退给他。可李老师以入学时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为由,拒绝退还范阳交纳的1190元的请求,但同意其回家。范阳无奈之下,只好先回家照料母亲。
反复请求,老师答应只退190元
3月22日中午,回到家的范阳感觉心里很冤,于是打电话跟李老师商量可不可以少退些钱。经过再三协商,李老师同意退押金50元和饭卡里的140元,其他费用学校一概不退。范阳觉得1190元的费用只退190元,他接受不了。
3月22日晚上,范阳第二次拨通了李老师的电话,虽经他再三恳求,李老师的决定没有丝毫改变。
3月23日,在医院照顾母亲的范阳,看着躺在病床上憔悴的母亲,想着靠在外地给施工队打工挣钱养家的父亲用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让自己来石学技术。可如今这电焊的技术没学到不说,1190元的学费也只退零头。他越想越生气,于是决定亲自来校讨说法。
记者调查
老师说:学校有权利不退学费
3月23日下午4时左右,从深泽赶到石家庄的范阳,在记者的陪同下,拿着交费时学校开出的《社会办学统一收据》和入学时签下的一份《入学协议书》找到了学校,协商退费一事。
班主任李老师说,学校只可能给范阳退190元的费用,其他费用一概不退。因为范阳入学时签订了一份《入学协议书》,此协议除了写明学校——石家庄市红旗职业培训学校的责任和义务外,还清楚地写道:“入学后,学员基于以下原因要退学的,其交纳的一切费用,概不退还本人。(1)属于本人问题要求退学的;(2)自行离校的;(3)不服从学校管理,严重违反学校制度被劝退的。”而范阳退学明显地违反了这份《入学协议书》的规定,所以学校有权利不退给范阳任何费用。
李老师还说,入校时,每个学生都要签下这份协议。
校长说:钱是不会全退的
在校长室,自称是李姓校长的人语气缓慢地解释着退款事宜:“学校只会退给你伙食费140元、押金50元,还有住宿费120元。”李校长说,家里有困难,可以先回家照顾病人,学校可以给学生保留学籍。若以后家里没事了,学生再来学习也行。如果要退学,钱是不会全退的。学校本来就是面向农村青年招生,收费不高。
当问及签订的《入学协议书》是否合理时,李校长自称是学法律的,协议不会有任何问题。协议就是约束双方的,既然学生签了字,就是具有约束力的。如果学生入学不签这份《入学协议书》,就不可能在这里上学。
现状:退学费难上加难
3月24日上午,范阳再次来到这个学校领取310元的押金、住宿费和伙食费,却得到了让他意想不到的结果——校长出尔反尔,只答应退最初协商的190元。
“我等校长签字等了两个多小时,最后校长反而说他从没说过退住宿费一事。”范阳心里很生气,表示学校如果不能如数退还那1000多元的学费,这190元就不打算要了。他觉得如果一个学校,校长说话都不算数,那教育的学生又会是怎样的呢?
不同声音
学生:这样的协议不合理却也无奈
在石家庄市红旗职业培训学校的西学区,有很多都是外地来石求学的农村孩子。记者了解到,他们刚入学时都要签订这份《入学协议书》。他们说,签协议时没有多想,只要让上学,让签什么都行。如果要退学,他们也会积极争取退费的金额。现在他们想想,都觉得协议不合理,可也没有办法。“农村的孩子学点东西本来就不容易,何况这个学校收费还可以。只是,我们也没有办法,不签协议就不能上学。”同是来自深泽的学生说着对协议的看法。
老师:签协议是为了方便管理学生
据范阳的班主任李老师介绍,这个协议从学校成立时就有了。任何学校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学校就是为了方便管理学生,才制定各项制度。何况,这份协议是学生看过后才签字的,所以协议应该成立。学生退学,学校就可以按协议执行。
各方说法
省教育厅:可到学校相应主管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技能职业培训学校学生退学退费问题,属于劳动部门管理范围。而学生在中高等院校遇到相同的问题,则由教育部门管理。
市劳动局:我们没有硬性规定
石家庄市劳动局培训处的同志表示,现在职业培训学校都是自主招生,在市场经济下,上级主管部门没有任何硬性规定学校该如何管理、如何运行,所以对于签协议一事,自然没有任何要求。
学者:学生可以寻求社会组织帮助
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社会学者梁勇认为:学校制定了“霸王条款”约束学生,学生作为个体,一旦和学校产生纠纷,总是处于弱势,弱势一方往往难以讨回公道。学校和学生签订了入学协议,就产生了一定消费关系,当学生想要解除这种关系时,学校应该退还学生一定的费用。如果双方协商得不到圆满解决,作为弱势的学生是可以通过社会组织来寻求帮助的,如河北省消费者协会。
解决此类问题,一是要完善社会制约机制;二是社会舆论机构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学生自己加强防范意识。
律师:“退费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河北来仪律师事务所董学明律师认为,《入学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就已经成立。本案中范阳已交纳全部费用,并上了课,合同双方已开始履行合同,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效力。但范阳因经济原因被迫退学,属于一种情势变迁,要求退学符合有关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入学协议书》中的退费条款属于无效条款。退学条款属于合同法中的格式条款。以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权利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本案中有关退费的条款对学生而言显失公平,依法应属于无效条款。范阳和学校的纷争,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社会办学的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省消协:学校应该退还大部分费用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认为,学生在社会办学性质的技能培训学校上学,属于一种教育消费。对于双方约定的教育行为,要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调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不能由一方来决定。在范阳的事件中,学校在签订协议上有失平等。从另一方面来说,学生虽因家庭原因被迫离校,但对学校也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学校在扣除一定损失后,应归还学生大部分的学费。
“学生与学校产生退费纠纷”的投诉事件每年都有发生,省消协也受理过此类案件,结果都是学校退还了应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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