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法制日报》报道,该报一则名为《武汉千元一条香烟竟然供不应求,记者调查谁在消费天价香烟》的新闻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日前,武汉烟草(集团)公司负责人回应说,天价烟保护了部分干部,并宣称烟是“智慧的源泉,财富的来源,健康的象征,友谊的桥梁”。
近年来,随着打击腐败行为力度的增大,行贿受贿者也变得越来越精明,一些披着正常交际外衣,将消费品当成行贿物品的做法日益浮上水面,千元香烟就是其中较常见的一种。我们知道,以目前公务员的正常收入,即使比较高级的干部,也无法经常抽天价烟。然而,现实情况是,一些干部只要手中有权,就有可能天天抽天价烟。
消费品成为行贿物品之所以能大行其道,关键在于:一方面,消费品同样具有市场价值,既可以满足受贿者的腐败生活需要,也可以变卖换成现金;另一方面,行贿物品披上消费品的外衣后,一些人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接受,还有可能躲避法律追究。
笔者认为,“天价烟”供不应求的原因有二:
其一,这和我们深厚的人情社会传统有关。在一些人看来,给上司或者有工作往来的人送烟,是再普通不过的人际交往。可是,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一些欧美等发达国家,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就会追究责任,后果将极其严重。
其二,这与我国一些法律存在漏洞,能让行贿受贿者“钻空子”有关。比如,《刑法》、《公务员法》以及其他法规虽然都有相关规定,但是,对犯罪标的物的界定过于宽泛,对礼品、红包等灰色地带既没有明确的定性,也没有细化的定量。其实,国外有很多经验可以借鉴,比如,在芬兰,法律规定公务人员能接受的最高价值礼品为24美元,否则即为受贿。
“天价香烟保护干部”是一种公然的挑衅,它挑衅的是反腐败的现状。这提醒我们,必须尽快完善法律法规,让行贿受贿者不再有“空子”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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