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3月28日讯 27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水浒游地名权争议案”(本报曾于3月3日A8版报道)在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原告、被告均到庭,记者旁听了此案的审理。
在法庭上,原告方提出诉讼请求,除要求被告山东梁山泊旅游开发公司停止擅自将东平县的腊山改称为“前梁山”、六工山改称为“北梁山”、东平湖改称为“梁山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以外,还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相关虚假宣传,在《齐鲁晚报》上向原告公开道歉,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随后,原告、被告双方就“原告身份是否合法”、“两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诉讼请求被告赔偿150万元是否合理”三个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和激烈的辩论。中午12时,本案审判长当庭宣布,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原告、被告双方进行为期两周的调解。
休庭后,记者采访了原告、被告双方。梁山方面梁山县旅游局局长刘万功称,相信法律的公正性。而东平方面新闻发言人张文强则称,“水浒”既不是梁山的,也不是东平的,而是中国的,世界的,需要大家共同开发。
案件回顾:水浒游地名权之争3月27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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