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27日,就在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强调“中国政府努力改善贸易平衡现状,正进一步研究和扩大进口便利化措施”以后,商务部在昨日宣布,将于2007年4月1日起,取消钢材(不锈钢、硅钢片除外)、钢坯、塑料原料及部分机电产品等共计338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今年2月份的外贸顺差达到237.57亿美元,相比去年2月份24.5亿美元的数字,同比增长了近870%,尽管中国近期一直促进贸易平衡,然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高虎城所说的政策主要是指,去年下半年政府出台的对“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新措施以及鼓励进口,提供进口便利化的措施。他认为,政策有一定的滞后性,所以效果会逐步显现。(据《中华工商时报》)
我国决定对进口壬基酚征收反倾销税
据新华社电商务部昨日发布2007年第11号公告,最终裁定原产于印度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存在倾销,中国壬基酚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该被调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公告称,自2007年3月2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终裁公告确定的各公司反倾销税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征收范围为4.08%至20.38%,征收期限为五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于2005年12月29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进行反倾销调查;2006年7月10日,商务部发布了本案初裁决定;2006年12月26日,商务部发布延期公告将本案延期至200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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