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8日,记者从省人事部门获悉,为建设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素质较高、覆盖面广、数量充足的农村人才队伍,我省近期实施了县域优秀人才奖励政策,省级财政每年拨专款3000万元,用于奖励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村科技、教育、卫生人才和投资经营者。
根据新政策,我省每年度奖励在县乡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从事科研、技术推广和应用、教育培训等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500名,在县乡村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育人才7000名,在县乡村医疗、防疫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卫生人才3000名。优秀农村科技、教育和卫生人才每人奖励2000元。优秀投资经营者每县奖励1名,每人奖励8000元。(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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