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代表的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切实完善和改进区委工作,近日,咸阳市秦都区制定出台了《党代表质询区委工作制度》,规定了党代表质询区委工作的原则、程序、范围、要求等内容,明确党代表可以针对全区重大事项和存在的问题向区委全委会全体委员及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质询,并要求现场答复。
秦都区党代表质询会每年召开2次,分别在年中和年末举行。质询会召开前15天,由区委发布书面公告,公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参会代表名额等内容。在公告后5天内,党代表可以通过直接报名、电话传真报名等方式向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区委将从申请者中随机抽签确定30名党代表参加会议,并邀请部分普通党员旁听。参会党代表按照“公开、平等、自愿、实效”的原则,向区委委员及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质询,被质询者应客观负责地回答党代表所质询的问题。对于会议质询情况,由区委组织部进行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到全区基层党(工)委。对于党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由区委全委会、常委会及时研究落实,并将结果反馈给提出质询的党代表及旁听党员。(咸阳市秦都区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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